记者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了解到,截至9月底,黑龙江省共有146户企业享受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355万元;享受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累计税收减免48.94万元。
据悉,黑龙江省税务部门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扶贫捐赠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等方面,结合本地区扶贫重点、区域特点、产业结构,有针对性地组织推进,将政策落实到具体扶贫工作中。同时,该局积极组织驻村扶贫干部通过线下上门辅导、线上点对点讲解方式帮助贫困群众和困难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
禾稼源大米加工厂是双鸭山饶河县大米企业。今年受疫情影响,该工厂大米销售受到严重冲击,处于停产停售状态。“税务部门为我们带来了税收减免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更让人欣喜的是,税务局还帮我们把产品引荐到小康龙江、中国联通扶贫网等电商平台,实现了订单加工、线上销售。”工厂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工厂启动线上直播销售,按需收购和加工,每月稳定销售1.5万公斤。
此外,据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因地制宜优化了农村税务分局的服务措施,推出简化流程资料、减少办税次数、降低申报失误等措施,让农村纳税人“零距离”享受政策红利。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税务系统1486名党员干部先后参与扶贫工作,100名党员干部担任帮扶村第一书记,共建党支部72个。目前,扶贫帮扶的5个县、98个贫困村均已实现脱贫目标,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