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我省中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凭考生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人社部门,按其规定的时间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我省考生可在考试报名系统中自行订购。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5日至30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