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清理发放工作的公告》,其中明确了滞留在衡水2018年-2023年初级会计证书清理发放工作,将于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期间由各报考点财政局组织集中发放。
官方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清理发放工作的公告
各位考生:
为提高我市会计资格考务工作服务水平,决定在全市开展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清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滞留在全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2018至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2023年初级资格证书。
二、发放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会计资格证书将于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期间由各报考点财政局组织集中发放。恭喜已取得初级会计证书的人员,还没有取得考生为了防止考生错过报名时间,小编建议考生可立即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考生2024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可点击查看>>2023年度河北省各地区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及领取通知汇总。
取得初级会计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中级会计证书,可点击进入预约>>2024年中级会计报名时间。
三、发放方式
(一)现场领取。
1.2018-2020年初级考试资格为考后审核,合格人员携带资料:
(1)本人领取: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
(2)他人代领: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学历证明。
2.2021-2023年初级考试资格、2018-2022年中级考试资格为考前审核,合格人员携带资料:
(1) 本人领取: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领: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特殊原因不能现场领取的采取邮寄方式。
合格人员可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 ,点击左侧证书管理一证书申领菜单,填写相关信息,如果未完成信息采集,要先完成信息采集才能申领。各报考点财政局复核确认相关信息后,以快递形式邮寄证书,邮费由合格人员自行负担,因邮寄引|起的证书丢失、信息泄露等可能发生的意外,后果由合格人员自负。
四、注意事项
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的同时,将领取到1张已盖“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请按照《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后,交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
附件:1.填表说明 复制链接即可查看http://czj.hengshui.gov.cn/art/2023/11/21/art_2583_516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