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州中级会计证书发放清理工作的通知公布,请考生仔细阅读!
定州考区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清理工作的通知
相关考生: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情况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证书发放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滞留在我市,2017至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2023年初级资格证书。
二、发放时间
2023年11月19日至12月10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发放方式
(一)现场领取。
1.2017-2020年初级考试资格为考后审核,合格人员携带资料:
(1)本人领取: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
(2)他人代领: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学历证明。
2.2021-2023年初级考试资格、2017-2022年中级考试资格为考前审核,合格人员携带资料:
(1)本人领取: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领: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发放地点:定州市清风南街92号,财政局二楼会计管理科。
咨询电话:0312-2331326
(二)邮寄方式。
合格人员可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点击左侧证书管理-证书申领菜单,填写相关信息,如果未完成信息采集,需要先完成信息采集才能申领。财政局复核确认相关信息后,以快递形式邮寄证书,邮费由合格人员自行负担。
四、注意事项
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的同时,将领取到1张已盖“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请按照《填表说明》(详见附件)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后,交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
附件:1.填表说明
2.定州考区滞留证书人员名单(公告版)
附件下载(请登录河北省财政厅下载查看)
附件1填表说明.doc
附件2定州考区滞留证书人员名单(公告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