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州2021年度初级会计补充审核人员领取资格证书通知公布:2023年3月1日起

2023-04-11 14:22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3年3月1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定州考区关于发放2021年度会计初级补充审核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可知:2021年度参补充审核的会计初级《证书》将于2023年3月1日起(周六日除外)集中发放。合格人员本人领取证书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官方原文如下:

 

定州考区考生:

2021年度补充审核的会计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自2023年3月1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我市有关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1年度参补充审核的会计初级《证书》将于2023年3月1日起(周六日除外)集中发放

二、携带资料

1.合格人员本人领取证书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为领取证书需要携带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三、发放地址

定州市清风南街92号财政局207室会计管理科,联系电话:0312-2331326。

四、注意事项

1.合格人员前去各自报名点领取证书时,应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办理领证手续。

2.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的同时将领取到《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登记表》由个人领回后填写,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相关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附件:《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

定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