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定州考区关于发放2021年度会计初级补充审核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可知:2021年度参补充审核的会计初级《证书》将于2023年3月1日起(周六日除外)集中发放。合格人员本人领取证书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官方原文如下:
定州考区考生:
2021年度补充审核的会计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自2023年3月1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我市有关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1年度参补充审核的会计初级《证书》将于2023年3月1日起(周六日除外)集中发放。
二、携带资料
1.合格人员本人领取证书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为领取证书需要携带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三、发放地址
定州市清风南街92号财政局207室会计管理科,联系电话:0312-2331326。
四、注意事项
1.合格人员前去各自报名点领取证书时,应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办理领证手续。
2.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的同时将领取到《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登记表》由个人领回后填写,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相关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定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