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会计初级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03-31 14:32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2年河北会计初级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5月2日开始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流程,考生可提前熟悉了解

一、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首页左侧选择【准考证打印】

2022年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入口

二、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省份和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居民证、台胞证等),并输入姓名和附加码,即可查询打印。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流程

打证时如果系统提示“无此人准考证数据”,有两种原因:一是报名时考生身份证号填写错误,请考生与报名信息表核对;二是考生没有缴费,报名不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能参加考试。如是他人代报名的,请考生与代报人核实情况。

由于疫情不稳定,每年参加考试前所在省份会公布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疫情防控通知,2022年暂未公布,考生可先参考2021年,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事考试现场笔试(机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16号)要求,制定了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该须知适用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状况。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

2、考生须在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考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

3、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具体把握如下:

(1)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查看本人健康信息-服务说明”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14天内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考试,应于考前14天抵达河北,且期间不得离开河北,并按照河北省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承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试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验证、摄像、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5、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服务-承德市链接或承德市财政局官网-会计信息公告栏。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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