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市2021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安全平稳,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工作方案》(冀会考办﹝2021﹞2号)和河北省疫情防控要求,现对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1.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每日自觉监测健康状况并进行检测登记。
2.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区、市)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须持考前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健康码相关问题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体温正常(<37.3℃),且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异常症状,并提交《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方可参加考试。
4.提倡考生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5.考试当天,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通道、考场电子身份验证、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有序排队等候,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防止拥挤聚集。
6.考生进入考点(场)时,应出示考前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提交《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每场考试1份),同时按要求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入场。入场时持有绿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检测体温异常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引导至临时隔离检查点,由医务人员复测体温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判断为可疑病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报我市疾控部门进行处置;判断为非可疑病例的,安排至临时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7.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按半天1支准备,禁止使用带有呼吸阀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8.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9.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间距,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聚集。
10.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或提供虚假健康码、行程码、检测证明,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1.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政策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务必每日关注辛集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12、联系电话:0311-83222394
辛集市会考办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