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我市即日起对2019年度报名因疫情延考至2021年度考生成绩合格未审核人员进行补审,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5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审核)。
二、携带资料
考试合格未审核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条件审核及成绩单的领取应由本人办理,确需他人代为办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原件、复印件外,还需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审核地点
定州市财政局(清风南路92号)二楼会计科,咨询电话:0312-2331326。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审核与成绩单发放同步进行,未经审核并领取成绩单的考生,将无法获取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2、合格人员成绩单应妥善保管,做为领取会计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3、根据疫情常态化要求,请考试合格人员佩戴口罩到指定地点审核。
定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