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省财政厅对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保我市2021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安全平稳进行,现对我市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作如下调整,请广大考生认真遵照执行。
一、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 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区、市)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持考前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健康码相关问题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体温正常 (<37.3℃),且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异常症状,并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生须每日自觉监测健康状况并在河北健康码进行打卡登记。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要提前1周内向市会计考办(市财政局会计科 )报备。并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准后,方能允许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进行防疫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本人考前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以及“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接受体温检查。进入考场后,向考场提交两次核酸阴性证明报告复 印件和新修订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按每场考试1份准备。注意:考前48小时内核酸证明的有效时间要截至本人报考的最末一科的结束时间。
五、考生考前考后需进行手部消毒或全程佩戴自备的乳胶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按半天1支准备,禁止使用带有呼吸阀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需摘除口罩外 ,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六、8月30日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防疫须知。并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协议》,每场一份,带至考场由监考老师收取。
本次补充通知未提及的其他事项,仍按照8月19日“衡水市财政局”官网发布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及考生应试须知》要求执行。我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
关政策适时作出调整,请考生务必每日关注“衡水市财政局官网”。考前咨询电话:0318-2166530,考试期间致电:0318-6016526。
附件: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