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冀会考办〔2021〕2号)要求,现将我市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资格审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1年6月28日-7月9日(周六日除外)。
二、审核范围
报名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至2021年度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三、携带资料
(一)考试通过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初级)成绩单》(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成绩查询”中打印)。
(三)学历证书原件(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1、高等院校在校生可持《学生证》原件;
2、专科以上学历证书丢失的,可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3、国(境)外学历需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资格审核需要他人代为办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资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审核通过后的《准考证》或《成绩单》应妥善保管,做为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主要依据。
(三)2021年度新报名的考生不需要进行考后报名条件审核。
(四)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河北财政信息网—会计服务—地市链接—石家庄市网页”的有关通知。
(五)因本此审核方式为现场审核,请合格人员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服从门卫人员管理,戴好口罩,测量体温,按照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和要求办理审核事宜。
五、审核地点
审核地点为考生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以下地点仅为此次审核使用,领取证书地址另行通知)。如下图:
序号 | 报名点 | 办公地点 | 咨询电话 |
1 | 长安区财政局 | 长安区裕华东路123号长安区政府311房间 | 85996153 |
2 | 桥西区财政局 | 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桥西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大厅 | 67699598 |
3 | 新华区财政局 | 新华区水源街58号新华区财政局三楼会计科 | 86952215 |
4 | 裕华区财政局 | 石家庄市裕华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大厅(裕翔街3号) | 86578563 |
5 | 矿区财政局 | 井陉矿区南纬西路1号行政大楼539房间 | 82070588 |
6 | 高新区财政局 | 高新区长江大道89号管理委员会518室(东边) | 85095313 |
7 | 正定县财政局 | 正定新区商务中心B’区9楼0912室 | 88013721 |
8 | 藁城区财政局 | 藁城区四明街98号财政局西院2楼220室 | 88126757 |
9 | 晋州市财政局 | 晋州市向阳街47号晋州市财政局西四楼436房间 | 84337334 |
10 | 新乐市财政局 | 新乐市新兴路37号新乐市财政局112房间 | 88678536 |
11 | 鹿泉区财政局 | 鹿泉区北斗路与向阳大街交叉口鹿泉区财政局227房间 | 82011447 |
12 | 栾城区财政局 | 栾城区鑫源路9号栾城区财政局一楼会计科 | 88033107 |
13 | 井陉县财政局 | 井陉县幸福西街16号井陉县财政局三楼305室 | 82025351 |
14 | 无极县财政局 | 无极县幸福南街88号无极县财政局三楼会计科 | 85577210 |
15 | 深泽县财政局 | 深泽县西苑街北头政务大楼8楼财政局综合科0807室 | 87512825 |
16 | 行唐县财政局 | 行唐县玉城西大街133号行唐县财政局南楼二楼会计科 | 82690123 |
17 | 灵寿县财政局 | 灵寿县建设大街西2号灵寿县财政局317房间 | 82960571 |
18 | 平山县财政局 | 平山县柏坡东路143号平山县财政局206房间 | 82931767 |
19 | 赵县财政局 | 赵县柏林大街46号赵县财政局北楼309房间 | 84942090 |
20 | 元氏县财政局 | 元氏县常山路127号财政局4楼410房间 | 86530171 |
21 | 高邑县财政局 | 高邑县南星路125号高邑县财政局三楼313室 | 13832195349 |
22 | 赞皇县财政局 | 赞皇县槐河路148号赞皇县财政局5楼511房间 | 84221315 |
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