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市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安全进行,我们研究制定了具体的防疫要求措施,请各位考生理解、配合、支持。
1 、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 14天健康状况。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 、入场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经现场测温低于 37.3℃后方可进入考场。
3 、 14 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及疫情期间有国外旅居史的考生; 14天内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均需提供考前 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河北健康码”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小于 37.3℃方可参加考试。
4 、 14 天内因“河北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者,请咨询考场工作人员,如有疑问请在考前咨询“河北健康码”程序客服。
5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6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验证、摄像、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7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财政厅官网 -会计服务 -邯郸市链接 -会计信息公告栏。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邯郸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4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