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事考试现场笔试(机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16号)要求,制定以下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1. 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状况。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 入场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14天行程轨迹,经现场测温低于37.3℃后方可进入考场。
3. 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及疫情期间有国外旅居史的考生;14天内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均需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河北健康码”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小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4. 14天内因“河北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者,请咨询考场工作人员,如有疑问请在考前咨询“河北健康码”程序客服。
5.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6.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验证、摄像、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7.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服务-秦皇岛市链接-会计信息公告栏。
8.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入场流程:(进入考区)出示“河北健康码”、准考证、14天行程轨迹,测量体温;(进入考场)向考务人员递交二代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进行身份核验。
考前90分钟开始进入考点,考前6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请考生有序安排时间。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