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1年5月举行。现将衡水考区考试考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四)报名时,应按照报考人员相关情况要求其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学生证、户口簿、居住证等材料。 (五)所有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均在衡水市财政局统一安排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20日,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填报考生信息。 (二)资料上传 报名资料上传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20日,考生在此期间登录:“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报考人员资料审核系统”(http://rygl.hebcz.cn/bm),按照考生自身相关情况要求(注意所选行政区划须与全国报名系统所选的县区信息一致,否则无法完成资格审核),上传报名资料,等待审核。资料上传详细流程请参照附件一。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12月7日-25日,各报名点在此期间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四)缴纳报名费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12月25日前完成网上缴费。 六、考务日程 (一)2020年12月7日至25日,市直、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报名点,负责并完成审核本辖区考生报名资格。 (二)2021年5月10日开始,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三)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 (四)2021年6月15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考生如对分数提出疑义,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市级考办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复核,市级考办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缴费完成后,要及时在报名系统中查验报名状态,以确保报名成功,并检查填写的相关信息。如报名信息有误,在报名期限内向市级考办申报修正。 (二)我考区因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度报名成功合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依旧施行“后审制度”,为确保政策衔接,在2021年度考试合格后再行提交相应材料由原报名点审核报名资格。 (三)初级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如需开具报名费发票,在报名期限内向市级考办申请登记,待报名结束统一开具后,本人持身份证到市级考办领取。 衡水市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