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举行。现将邯郸考区考试考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四)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根据本人情况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学生证、户口簿、居住证等材料。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延考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报名成功,无需再次报名。如有问题,请在报名期间工作时间内联系市财政局会计处,电话0310-3055759。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随机安排,不能变动。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20日,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填报考生信息。 (二)资料上传 报名资料上传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20日,考生在此期间登录:“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河北考区)报考人员资料审核系统”(http://rygl.hebcz.cn/bm),按照自身相关情况(注意与全国报名系统所选的县区信息一致)要求在网上传报名资料,待审核。资料上传详细流程请参照附件。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12月7日-25日,在此期间有关部门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各报名点对考生上传的信息,将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四)缴纳报名费 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考生在上传报名资料后,请于24小时后查看资格审核情况,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要在此期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应在上述时间内,完成考试报名、审核及交费,并确认报名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审核且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将不能参加考试。交费成功后,考区和报名点信息无法修改。如修改其他信息,请在报名期间联系市财政局会计处进行修改更正。 六、考务安排 (一)2021年5月10日开始,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二)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组织初级会计资格考试。 (三)2021年6月15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 (四)2021年6月18日前,对初级资格考试分数有疑义的考生可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提出申请,市财政局会计处查询后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五)初级资格证书发放的相关事宜和具体时间,请关注河北财政信息网-会计服务-邯郸通知或公告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二)考生应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报考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 (三)发票领取。需要开具考务费发票的考生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本人考试报名信息表、详细邮寄地址、考生电话等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hdcz3051826@163.com,逾期不再办理。 (四)邯郸考区各报名点咨询电话
邯郸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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