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辛集市考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和《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会考办[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参加会计考试的考生生命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辛集考区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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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够参加辛集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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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能参加辛集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15日以后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会计服务—辛集(http://czt.hebei.gov.cn/kjfw/gs/xj/)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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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辛集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生,2019年有通过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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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度会计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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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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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