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会计学会,各专业会计学会,雄安新区改发局,各有关单位,会计人员: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河北省政府令〔2017〕第3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会计法规,宣传新会计准则,推动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受省财政厅委托,决定开展2020年度会计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比赛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在全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冀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研及教育工作者,财会类专业在校生,以及从事会计事务管理的人员等。
二、比赛项目
(一)海选赛:参加人员登录新道云手机端小程序在线答题。答题时间为60分钟,满分成绩为150分,合格成绩为90分。
(二)总决赛:时间和比赛形式根据疫情状况另行通知。
三、比赛时间
(一)海选赛报名练习时间:2020年7月28日-8月15日。
(二)海选赛时间:2020年8月16日-8月31日。
四、命题范围
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成本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务共享、会计职业道德、财政金融、纳税实务、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五、题型题量
海选赛题目共计:5000道,题型为单选和多选题。(案例分析题和计算分析题结果以选择题形式体现),赛前可提供模拟练习,海选正式比赛从5000道题库中随机抽选150题作答。
六、评分及奖项设置
(一)答题成绩由比赛系统自动评定(答题成绩相同者,以答题提交时间先后进行评判,提交时间较早者排名靠前)。
(二)比赛设团体奖、个人奖和组织奖。
1.团体奖、组织奖。团体总分按照各市参赛前10名选手个人成绩累加排序,颁发“团体奖”,其中,团体一等奖1名,团体二等奖2名,团体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根据参赛人数、成绩等因素确定,对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2.个人奖。个人奖按照参赛选手个人成绩排序,颁发“个人奖”,按照总人数的3%、6%、10%的比例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奖人员颁发适当的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当因多名参赛者成绩并列使得某一奖项等级可能获奖人数超过预设获奖人数时,将适当增加获奖人数。
参加总决赛选手,视同完成2020年度专业课继续教育60学分。参加海选阶段测试成绩合格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2020年度专业课继续教育30学分。赛后统一录入河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统。
七、网上操作
网上报名:
扫描二维码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15日(报名请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用于参加决赛身份认证、成绩录入、学分登记和奖品领取等,同一人只能参加一个市的比赛,按报名所在城市为准)。
参赛人员无须单独注册用户,报名成功后将收到新道云发出的参赛短信告知用户名及登录密码,以及提示短信:“欢迎参加2020年度河北省会计知识竞赛活动,请登录微信,搜索小程序-新道云课堂,参加海选模拟练习及正式比赛。”
微信扫码登录新道云课堂
海选赛:参加比赛的会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需登录新道云小程序,答题完成点击“提交”按钮进行交卷,交卷时自动弹出成绩。答题时间超过60分钟仍未交卷的,系统会强制交卷。若在答题时间内,出现死机或误关闭窗口的,需重新登录继续答题。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石家庄泰华街48号省财政厅3317室
办公电话:0311-86773332 86773317
联 系 人:任萌萌
支持单位: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田高峰 18931152629
九、组织领导
省会计学会成立会计知识竞赛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会计知识竞赛的组织,活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命题组,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工作和命题、评判和评选等工作。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大赛技术支持,并提供新道云比赛平台。
举办会计知识竞赛活动是受财政厅委托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全面贯彻会计法规,宣传新会计准则,推动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学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省会计学会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