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增加纳税人办税便利度和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行了拓展,新增了“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等12项出口退(免)税业务和“误收多缴退抵税”、“入库减免退抵税”、“纳税信用修复”共计15项业务,“最多跑一次”事项由原来的160项拓展至175项,我省《纳税人办税指南》中超88%以上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新版《清单》自2020年6月30日起执行。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可通过上门即办、邮寄配送等方式,实现“最多跑一次”。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查阅《清单》及《清单》所列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将持续推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及时推出便利化办税措施,今后还将根据政策和业务变化适时调整优化《清单》,并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