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报名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收费标准:
专业阶段: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95元/科。
综合阶段: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180元/科。
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于8月17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