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衡水市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20-03-18 20:51     来源:中国会计网     

衡水市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和衡水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冀会考办〔2020〕2号)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将全国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由报名时现场审核调整为成绩公布后审核。即:考生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同意报名系统报考承诺后,自行在网上完成报名。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的考生,向考试报名时所选择行政区划财政部门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条件审核。市辖区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的考生,到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报名条件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上报财政部。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和其他事项继续按《衡水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衡会考办〔2020〕1号)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衡水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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