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公布

2020-01-20 17:51     来源:中国会计网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现就我省2020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方式,时间为3月16日-3月31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上述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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