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报名系统打印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公章必须与报名表上填写的单位一致;
2、学历或学位证书;
3、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补打印“考生信息表”的考生,请登录网站: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g31.jsp打印。资格审核截止日,网站同时关闭。
二、审核地点
“考生信息表”中,“报名点名称”选择省会计学会的考生,请到省会计学会进行资格审核;选择各市县财政局的考生,请到相应的市县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核。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未按本通知规定的审核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视同自愿放弃资格审核,考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