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决定从2020年3月2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容缺办理服务。
据介绍,容缺办理适用于海南全省范围内,在税务系统中登记状态为“正常”的纳税人、缴费人,以及办理部分个人业务的自然人。当年存在未补正或逾期补正记录的纳税人,不再进行容缺办理。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已进行实名信息采集的纳税人,所有即时办结和限时办结的涉税业务均可容缺办理。即时办结事项只要涉税表单填写齐全可由纳税人对涉税表单进行签字确认办理,其余资料留存备查;限时办结事项纳税人只需现场签署《容缺办理承诺书》,所缺资料可在疫情解除后15个工作日内补交。疫情解除后按《容缺事项清单(试行)》进行容缺办理。
对于办税时未提供的资料,纳税人可采取上门报送、电子邮件或邮寄寄送方式补正。未按承诺时限报送资料的纳税人,将撤销其申请容缺办理的业务事项,并将其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在失信年度内不再为其提供容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