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发布关于2020年度海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2019-8-29
2020年度海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始缴费啦!
一、缴费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学籍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园)生。
(三)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日期: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250元/人
四、缴费方式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渠道
(1)登陆海南农信社(农商行)手机银行客户端进行缴费。
(2)登陆海南农信社(农商行)个人网上银行进行缴费。
(3)通过海南农信社(农商行)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4)持银联卡通过海南农信社(农商行)自动取款机(ATM)、存取款一体机(CRS)进行缴费。
(5)持银联卡到各社区(居委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收点刷卡缴费。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渠道
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只支持居民健康卡缴费。
(1)登陆海南农信社(农商行)手机银行客户端进行缴费。
(2)通过海南农信社(农商行)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3)通过海南农信社(农商行)自动取款机(ATM)、
存取款一体机(CRS)进行缴费。
(4)持健康卡到镇(街)合管办缴费点刷卡缴费。
五、重要提示
(一)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均属于国家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险,按相关规定只能参加其中一种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二)存钱到银联卡(健康卡)上并不等于参保缴费,还需进行缴费。
(三)请确保健康卡已激活、卡内已存入参合金再缴费。
(四)如缴费时提示无参保信息,请先到征收点登记信息再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事关参保群众切身利益,请及时缴费,避免影响医疗待遇。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2019年8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发布2020年度海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海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一)具有本市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学籍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园)生。
(三)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2020年度海口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0年度海口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逾期不能缴费。
三、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50元。
四、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非现金缴费方式。农商行提供多种非现金缴费平台:在农商行的ATM机、CRS机、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网上银行缴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人可持银联卡到社区(居委会)缴费点刷卡缴费,新农合缴费人可持健康卡到镇(街)合管办缴费点刷卡缴费。(具体流程见附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均属于国家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险,按相关规定只能参加其中一种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二)居保优先使用社保卡(银联卡)缴费,新农合凭健康卡进行缴费。
(三)请确保银行卡为已激活状态,卡内金额充足,再进行缴费。
(四)如缴费时提示无参保信息,请先到征收点登记信息再缴费。
(五)存款不等于缴费,参保人需通过缴费渠道完成缴费操作。
附件: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一、手机银行缴费流程
(一)操作流程
1.登陆海南农信手机银行客户端,输入用户名和登陆密码→2.选择“生活服务”-“生活缴费”-“居民医保缴费”→3.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4.选择参保区域(海口、三亚或其他)→5.屏幕显示参保人证件号码、姓名、参保编号、缴费金额、缴费年度、缴费标志、支付账号信息,持卡人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6.持卡人输入交易密码及短信验证码,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7.显示缴费结果。
(二)注意事项
1.参保人参过海南农信手机银行缴费时,必须认真核对缴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无误,方才确认缴费。
2.缴费时,若提示已缴费,则不允许再次缴费。若提示无参保信息的,参保人须先到社保机构登记或核定后再缴费。
3.参保人如需缴费回执单,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网点打印缴费单据。
二、网上银行缴费流程
(一)操作流程
1.登陆海南农信个人网上银行,输入用户名和登陆密码→2.选择“生活服务”-“居民医保”→3.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4.网页显示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参保年度、缴费金额、参保人编号,持卡人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5.输入交易密码和U盾密码→6.显示缴费结果。
(二)注意事项
1.参保人参过我社手机银行缴费时,必须认真核对缴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无误,方才确认缴费。
2.缴费时,若提示已缴费,则不允许再次缴费。若提示无参保信息的,参保人须先到社保机构登记或核定后再缴费。
3.参保人如需缴费回执单,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网点打印缴费单据。
三、自动取款机(ATM)、存取款一体机(CRS)缴费流程
(一)操作流程
1.插入银行卡→2.输入银行卡密码→3.选择“中间业务”-“居保缴费”→4.选择参保区域(海口、三亚或其他市县)→5.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6.屏幕显示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参保年度、缴费金额、地区编码→7.确认无误后,选择“确认缴费”→8.界面提示“缴费成功”,并打印回单。
(二)注意事项
1.参保人参过我社自动取款机(ATM)、存取款一体机(CRS)缴费时,必须认真核对缴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无误,方才确认缴费。
2.缴费时,若提示已缴费,则不允许再次缴费。若提示无参保信息的,参保人须先到社保机构登记或核定后再缴费。
3.参保人必须妥善保管好缴费回执单,若不慎遗失,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网点打印缴费单据。
4.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带有X的,在自动取款机(ATM)、CRS存取款一体机(CRS),则无需输入,仅输入17位身份证号码。
四、POS终端缴费流程
(一)操作流程
1.征收人员在POS终端选择“1(海南医保缴费)”菜单→2.选择参保区域(海口、三亚或其他)对应的数字→3.请参保人输入参保身份证号码→4.POS屏幕显示参保人编号、姓名、地区、参保年度、缴费金额→5.确认无误后,按“确认”进入缴费环节→6.刷扣款的银行卡或插卡→7.输入银行卡交易密码并按“确认”→8.提示“交易成功”并打印回单→9.参保人在回单上签名确认→10.回单一联由参保人保留,另一联由征收人员留存。
(二)注意事项
1.参保人参通我社POS终端缴费时,必须认真核对缴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无误,方才确认缴费。
2.缴费时,若提示已缴费,则不允许再次缴费。若提示无参保信息的,参保人须先到社保机构登记或核定后再缴费。
3.参保人必须妥善保管好缴费回执单,若不慎遗失,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网点打印缴费单据。
4.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带有X的,无需输入X,仅输入17位身份证号码。
五、微信银行缴费流程
1.关注微信公众号: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选择“微生活”菜单→3.选择“生活缴费”的“居保缴费”→4.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后,选择参保区域(海口、三亚或其他市县)→5.屏幕显示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参保年度、缴费金额、地区编码→6.确认无误后,选择“确认缴费”→7.界面提示“缴费成功”。
六、特别提醒
(一)若参保人已参加新农合,缴费系统将显示不允许缴费,已防止重复参保。
(二)存款到社保卡不等于缴费,参保人必须通过以上缴费渠道完成缴费操作。
(三)业务咨询电话:农信社业务咨询电话:96588;税务部门业务咨询电话:1236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方式
一、缴费方式
按照上年度缴费方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只支持通过居民健康卡(简称健康卡)进行缴费。
二、缴费步骤
(一)激活健康卡。
(二)将参合金存入健康卡内。
(三)通过自助渠道或征缴点刷卡进行缴费。
三、缴费渠道
(一)微信缴费渠道
1.操作步骤:关注微信公众号“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点击下方“服务”模块→进入“新农合缴费”;或打开微信→扫描缴费专属二维码(征收点工作人员提供)→进入“新农合缴费”。
2.缴费方式:通过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选择参合地区进行缴费,支持为他人代缴费。
(二)手机银行缴费渠道
1.在海南农信社(农商行)网点办理海南农信手机银行,并绑定健康卡。
2.操作步骤:打开海南农信手机银行→点击下方“生活”模块→选择“生活缴费”→进入“新农合缴费”。
3.缴费方式:通过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选择参合地区进行缴费,支持为他人代缴费。
(三)ATM(自动取款机)、CRS(自动存取款机)缴费
1.操作步骤:使用任一海南农信社(农商行)自助(存)取款机→插入健康卡→选择“中间业务”→进入“新农合缴费”。
2.缴费方式:通过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确认参保人员信息进行缴费,支持为他人代缴费。
(四)社保移动终端、POS机缴费渠道
1.操作步骤:使用海南农信社(农商行)POS机(征收点提供)→刷健康卡→选择“代理缴费”→选择“新农合业务”→进入“新农合缴费”。
2.缴费方式: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选择参合地区进行缴费,支持为他人代缴费。
(五)各代征点刷卡缴费
1.操作步骤:读卡器读卡缴费、免密支付。
2.缴费方式:与征收工作人员确认参保人员信息→将健康卡给征收工作人员进行扣费,仅能为持卡人的家人代缴费。
三、注意事项
(一)往年未参保新农合的人员,需先联系当地合管办登记信息再缴费。
(二)需确保健康卡已激活、卡内已存入参合金再缴费。
(三)存钱到健康卡上并不等于参合成功,还需按上述流程进行操作缴费。
(四)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不能重复参保,以第一参保时间为准。
(五)电子渠道缴费仅支持全额缴费人群缴费,免缴、无户籍人员请联系合管办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