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赤水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加大衔接资金争取力度。多渠道、多方式统筹整合资金,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一、巩固脱贫成果,本级资金安排只增不减。
每年本级财政较上年按不低于10%的增幅纳入预算,2017-2021年共安排858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贫领域和推进乡村振兴。
二、脱贫不摘政策,持续整合涉农资金。
2017年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持续加大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围绕脱贫攻坚做到应整尽整,2017年-2021年共整合使用资金13.6亿元,涉及项目600余个。
三、财政资金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
1.财政撬动、金融资本参与扶贫。通过“财政+银行+保险+贫困农户”四方联动的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金、贫困农户参与脱贫攻坚。一是“金融扶贫,保险先行”,每年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规模2100万元,为防范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农户致贫和贫困农户返贫分担了风险。二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建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补助机制,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让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发展,激发其内生动力,帮助农户脱贫致富。2017-2020年以来,市财政通过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围绕特色产业实现小额贷款2亿多万元,惠及贫困农户4000余户。2021年按“四个不摘”的要求,根据脱贫农户的需求,采取滚动投入的模式,第一批设立信贷规模500万元的小额贷款资金,对符合贷款条件且自愿发展产业的农户按5万元/户进行扶持,目前25户农户共贷款123万元,累计补助贴息资金0.82万元。
2.财政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扶贫。2019年赤水市试行扶贫资产“三变”改革,既扶贫资产形成的产权属归村集体,资金按市场主体产业需求进行安排、形成的资产由市场主体进行经营,收益权由村集体和市场主体按约定分成。市场主体按1:1落实产业配套资金,建立“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的绩效管理理念,同时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能力和资格进行审查,防止项目闲置和趴窝,有效提升效益。2021年围绕赤水市特色产业,安排项目37个,项目总投资10416.66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983.02万元,引导市场主体社会资金投入6433.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