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11月份新增及优化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3号 2020-11-04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优化缴费服务,提高征缴效率,压缩纳税时间。自2020年11月1日起,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在全省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微信端)、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发票担保申请、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重点税源企业数据采集五项功能,优化关于财务会计报表“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提示提醒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微信端)
对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可以通过微信端为本人或代他人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
企业使用企业账号登录贵州省电子税务局,通过“社会保险费”-“单位社保费缴纳”实现为本企业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发票担保申请
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用发票的,使用电子税务局“发票担保申请”功能可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提交发票担保申请。
四、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
为参与税收调查的企业,在电子税务局提供以下三张表的数据核对、修改、填写和确认等功能:《全国企业税收调查表(XXB信息表)》《全国企业税收调查表(B0企业表)》《全国企业税收调查表(B1货物劳务服务表)》。
五、重点税源企业数据采集
对已经标识为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提供重点税源企业数据采集即时办理功能。对以下五张表的数据进行核对、修改、填写和确认:《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基本信息表(XXB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B1表)》《月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B2表)》《季度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B3表)》《重点税源企业景气调查问卷(季报)表(B4表)》。
六、优化关于财务会计报表“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提示提醒
根据《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重点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报送工作事项提醒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保障“三张表”报送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电子税务局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优化填报提示提醒功能,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确保数据项目齐全、内容准确。
七、其他事项
(一)上述新增、优化功能操作手册,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操作规程”查看或下载。
(二)纳税人在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税费业务时,如有操作类问题、政策业务问题,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