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各级人口普查、财政部门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筑府发〔2020〕3号)的工作部署,对照《贵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的通知》(筑人普组发〔2020〕1号)的职责要求,积极落实责任,抓好市直部门的横向联动和市与县两级的纵向指导督促,全方位服务于贵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筹备和推进,重点着力于做好资金保障和使用指导监督工作。近日,市、县两级人口普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黔人普办字〔2020〕1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政策落实保障要求,按标准落实人口普查经费预算。
据统计,全市共落实人口普查经费预算4869.15万元(其中:市本级613万元,县级4256.15万元),主要用于承担“两员”劳务报酬和补助、资料印刷、资料邮运保管、普查人员培训、会议、综合试点、宣传及人口普查工作需要的其他费用。按照《通知》中“人均不低于10的标准进行预算,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2:1:7的比例共同承担”的要求,2019年贵阳市常住人口497.14万人,需保障人口普查经费4971.4万元,省、市、县分别应承担经费994.28万元、497.14万元、3479.98万元。市本级落实经费613万元,超标准115.86万元;县级共落实经费4256.15万元,超标准776.17万元。
分区县来看,全市10个区(县、市)已分别按不低于常住人口人均7元的标准全面落实到位。南明区2019年常住人口92.7万人,落实经费970万元(其中:南明区落实770万、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落实200万),人均10.5元;云岩区2019年常住人口96.14万人,落实经费734.77万元,人均7.64元;花溪区2019年常住人口72.7万人,落实经费509万元(其中:经开区落实233.8万、花溪区落实261.8万、贵安新区负责落实13.4万),人均7元;乌当区2019年常住人口25.74万人,落实经费180.18万元,人均7元;白云区2019年常住人口30.12万人,落实经费547万元(其中:白云区落实530万、综保区落实5万、高新区落实12万),人均18.16元;观山湖区2019年常住人口37.03万人,落实经费308万元(其中:观山湖区300万、高新区8万),人均8.32元;开阳县2019年常住人口39.04万人,落实经费280万元,人均7.17元;息烽县2019年常住人口24.78万人,落实经费175万元,人均7.1元;修文县2019年常住人口28.60万人,落实经费200.2万元,人均7元;清镇市2019年常住人口50.29万人,落实经费352万元,人均7元。
在贵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部署下,本着保障充分、厉行节约、实事求是、精打细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下一步市、县两级人普办、财政局将继续注重上下联动保障与部门经费规范使用指导并重。在本级预算编制中,经费规模和使用方向紧扣本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时点和内容覆盖,围绕任务目标来制定资金计划,确保普查经费做到实实在在紧扣工作所需,完完全全覆盖全年工作。同时,加强绩效监督,严格按照普查经费支出范围和规定用途做好资金的刚性保障和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