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1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做好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梧州考区参加2021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公示审核,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领证书及提交材料
1.市辖区报考点考生,本人凭身份证件原件到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25楼2528室(会计服务大厅)领取证书(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办公电话:3824263。
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非市辖区(各市县)报考点考生请咨询各市县财政局。
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
梧州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8日
梧州市财政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梧州市财政局 |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2528室(会计服务大厅) |
0774-3824263/3825977 |
苍梧县财政局 |
苍梧县石桥镇第三办公区苍梧县财政局2楼201室办证大厅 |
0774-2673311/2686673 |
岑溪市财政局 |
岑溪市大中路51号(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0774-8222155 |
藤县财政局 |
藤县藤州镇登俊路57号藤县财政局2楼207室财政监督和会计管理股 |
0774-7273303 |
蒙山县财政局 |
蒙山县蒙山镇湄江街南路25号(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0774-62835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