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人员办理会计管理业务时,怎么选择办理机构?
回复:会计人员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建议会计人员办理相关会计管理业务时,可直接咨询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如无工作单位则选择户口所在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例如:填写信息采集表时,选择行政区划为南宁市市辖区,会计人员应到南宁市财政局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我区各会计管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已在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予以公布。
2. 登陆会计管理业务办理入口时,身份证号和密码输入正确,但是系统提示信息不匹配,或者出现一串英文字母,导致无法登陆系统进行相关业务办理。
回复:属于浏览器设置错误导致打不开。浏览器的正确设置方式已在“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的“会计管理业务办理入口” 的登陆界面提示(登陆界面提示第 5点有详细流程),正确的设置方式应为点击360浏览器、搜狗浏览器或者QQ浏览器,将浏览器设置成【极速模式】或者【高速模式】。
3.会计人员如何变更行政区划?
答复:登录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将其“信息采集表”行政区划更改为会计人员工作单位所在地,如无工作单位,可更改到户口所在地(驻区外机构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表”行政区划可更改到区内户口所在地)。
更改办理程序如下:会计人员可以登陆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选择“会计管理业务办理入口”,填写“信息采集表”时将行政区划选择为会计人员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填好之后将“信息采集表”保存并点击“提交电子信息采集表”按钮后完成。
4.会计人员选择邮寄办理会计管理相关业务,应通过哪家快递公司办理?
回复:关于会计管理业务邮寄办理仅认可邮政速递,邮政速递联系方式:11185。
5.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否有调转、变更业务?
答复:2017年新修订《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取消,相应停止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变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