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遗失补办事宜
(一)办理流程参照上述新证办理流程。
(二)每季度安排1次遗失补办集中办理,请各市财政局分别于2020年2月28日、5月29日、8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将遗失补办材料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三)遗失补办须本人到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也可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登陆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查询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遗失补办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亲笔签名确认,现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实);
2.个人申请补办的申请书1份,简要说明原证书取得的时间以及原证书的遗失情况并亲笔签名;
3.一张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4.为便于核实情况,职称证书如有复印件可提供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