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广西会计 > 广西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通告

2019-10-14 12:4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5号            2019-7-25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年平均工资情况表》数据,现将全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中涉及的2018年全区及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及每月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予以公布(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广西201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限额表

(单位:元)

地区 在岗职工
年平均工资
在岗职工
月平均工资
每月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限额
全区 73553 6129.42 2206.59
南宁市 83452 6954.33 2503.56
柳州市 72014 6001.17 2160.42
桂林市 73226 6102.17 2196.78
梧州市 65438 5453.17 1963.14
北海市 69625 5802.08 2088.75
防城港市 71658 5971.50 2149.74
钦州市 61666 5138.83 1849.98
贵港市 67934 5661.17 2038.02
玉林市 65810 5484.17 1974.30
百色市 67866 5655.50 2035.98
贺州市 71144 5928.67 2134.32
河池市 71345 5945.42 2140.35
来宾市 69610 5800.83 2088.30
崇左市 65824 5485.33 1974.72


  注:“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于广西统计局,数据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