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广东会计 > 广东财税法规 > 正文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2024-12-20 17:53     来源:中国会计网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33号)已发布,我市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16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4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