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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24-10-25 14:55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4号      2024-10-10
 
  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税 屋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0月10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制定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附件公布的3件税务规范性文件中,有3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在这些公布失效废止的文件中,有的文件已不适应现实征管需要,如《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部分纳税人调整主管税务机关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有的文件部分内容因机构办公地址等信息已变更而失效,如《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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