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2号 2024-09-24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税 屋附件:
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1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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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文件字号 | 发布时间 | 失效废止内容 |
1 | 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房产税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补充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补充规定》和《广州市车船使用税征管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 税三〔1986〕533号 | 1986年12月20日 | 全文 |
2 | 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 | 税三〔1987〕122号 | 1987年3月4日 | 全文 |
3 | 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 | 税三〔1988〕776号 | 1988年11月24日 | 全文 |
4 | 印发《关于营业账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 税三〔1988〕856号 | 1988年12月15日 | 全文 |
5 |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贴花问题的通知 | 税三〔1988〕874号 | 1988年12月20日 | 全文 |
6 | 关于对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征收印花税的通知 | 税三〔1989〕37号 | 1989年1月13日 | 全文 |
7 | 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税三〔1989〕127号 | 1989年3月3日 | 全文 |
8 | 关于征免印花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 税三〔1989〕229号 | 1989年4月29日 | 全文 |
9 | 转发《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 税三〔1989〕344号 | 1989年6月9日 | 全文 |
10 | 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印花税的通知》 | 税三〔1989〕379号 | 1989年6月26日 | 全文 |
11 | 转发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税三〔1989〕383号 | 1989年6月27日 | 全文 |
12 | 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 税三〔1989〕393号 | 1989年6月29日 | 全文 |
13 | 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 | 税三〔1989〕416号 | 1989年7月7日 | 全文 |
14 | 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 税三〔1989〕562号 | 1989年8月25日 | 全文 |
15 | 关于铁路部属下单位缴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 税三〔1989〕584号 | 1989年9月20日 | 全文 |
16 | 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 税三〔1989〕705号 | 1989年10月26日 | 全文 |
17 | 广州市税务局转发省税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及《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几个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 | 税三〔1989〕758号 | 1989年11月4日 | 全文 |
18 | 广州市税务局转发省税局关于对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税三〔1989〕935号 | 1989年12月15日 | 全文 |
19 | 广州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恢复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 税三〔1990〕295号 | 1990年5月24日 | 全文 |
20 | 关于机动车辆综合保险单计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 税三〔1991〕421号 | 1991年8月12日 | 全文 |
21 | 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国营、集体肉菜市场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税三〔1992〕17号 | 1992年1月13日 | 全文 |
22 | 广州市税务局转发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 税三〔1992〕112号 | 1992年3月14日 | 全文 |
23 | 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对民政福利部门出租的房屋所占用土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 税三〔1992〕347号 | 1992年7月29日 | 全文 |
24 | 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飞机租赁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 税三〔1992〕365号 | 1992年8月14日 | 全文 |
25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 税三〔1994〕112号 | 1994年3月14日 | 全文 |
26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收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发〔1995〕98号 | 1995年8月30日 | 全文 |
27 | 关于营业税、城建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发〔1997〕18号 | 1997年1月27日 | 全文 |
28 | 关于免征英国总领事馆印花税的通知 | 穗地税发〔1997〕119号 | 1997年5月22日 | 全文 |
29 | 转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订单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发〔1998〕85号 | 1998年4月16日 | 全文 |
30 | 关于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 穗地税发〔1998〕108号 | 1998年5月15日 | 全文 |
31 | 关于对税三〔1989〕705号文有关执行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发〔1998〕317号 | 1998年12月1日 | 全文 |
32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发〔1999〕60号 | 1999年3月2日 | 全文 |
33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房管部门的非住宅出租房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发〔1999〕87号 | 1999年3月18日 | 全文 |
34 | 关于广告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的批复 | 穗地税发〔1999〕88号 | 1999年3月18日 | 全文 |
35 | 关于房产税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发〔1999〕148号 | 1999年4月30日 | 全文 |
36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直管房税费征收问题的复函 | 穗地税发〔1999〕252号 | 1999年6月25日 | 全文 |
37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规定建制镇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知 | 穗地税发〔1999〕465号 | 1999年9月23日 | 全文 |
38 | 转发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 穗地税发〔2003〕80号 | 2003年4月17日 | 全文 |
39 | 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发〔2004〕64号 | 2004年4月6日 | 全文 |
40 | 关于印花税业务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函〔2005〕32号 | 2005年2月6日 | 全文 |
41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明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函〔2005〕62号 | 2005年3月22日 | 全文 |
42 | 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政策及纳税申报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函〔2005〕216号 | 2005年9月27日 | 全文 |
43 |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征税业务指引(二)》的通知 | 穗地税发〔2006〕84号 | 2006年4月19日 | 全文 |
44 |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若干征税业务指引(2007年)的通知 | 穗地税发〔2007〕199号 | 2007年8月1日 | 全文 |
45 | 广州市社会保险费地方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的通告 | 穗地税发〔2009〕203号 | 2009年9月9日 | 全文 |
46 | 关于明确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过渡期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函〔2009〕480号 | 2009年9月16日 | 全文 |
47 | 转发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发〔2009〕217号 | 2009年9月12日 | 全文 |
48 | 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穗地税发〔2010〕10号 | 2010年1月22日 | 全文 |
49 | 转发关于税收协定有关条款执行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函〔2010〕57号 | 2010年4月14日 | 全文 |
50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 2017年9月18日 | 全文 |
51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 2018年7月5日 | 全文 |
52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签订电子缴税(费)委托协议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 2018年7月5日 | 全文 |
附件2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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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文件字号 | 发布时间 | 失效废止内容 |
1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发〔2003〕266号 | 2003年12月29日 | 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 |
2 | 关于个人通讯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穗地税发〔2007〕201号 | 2007年8月1日 | 第一条中“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
3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部分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 2018年9月30日 | 第一条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制定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附件公布的55件税务规范性文件中,有52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3件税务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这些文件因不需要继续执行、依据的上位法已废止或已被新的规定替代等原因,需要全文或部分条款失效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