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40805-20240809]
1.问:目前在新电子税局中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有哪些申报模式?
答:有三种申报模式,分别为确认式、补录式和填表式。系统将根据纳税人特征标签和涉税数据情况,自动匹配申报模式。若仍想采用传统表单填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可在确认式或补录式申报模式页面右上方,点击“我要填表”,即可进入传统表单填报模式。
2.问:在新电子税局申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系统提示:“您的附加税认定信息不全,请先补全附加税税费种认定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原因是纳税人的附加税认定信息不全或者没有主营征收品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修改税费种。
3.问:新电子税局对纳税人申报比对异常是如何规定的?
答:申报提交时出现申报比对异常提示,按申报比对规则分为“提示性规则”(黄色提示)和“强制性规则”(红色提示)。
“提示性规则”(黄色提示)意味着纳税人申报时,保存报表,系统提示比对异常,可以选择继续保存或者返回修改。选择继续保存时,申报表保存成功,比对不通过数据形成后台记录并发送提醒消息给纳税人,纳税人申报流程完结(但仍有比对异常流程需到前台处理);选择返回修改进行更正申报无误后,比对异常流程和记录自动消失。
“强制性规则”(红色提示)时,如果纳税人申报时只要出现一条属于强制的,系统将不允许提交申报表,纳税人需返回修改更正申报,直至系统不再提示违反“强制性规则”(红色提示)。
需要说明的是,比对异常转办流程需要推送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异常处理。在比对异常没有解除前:对于数电票纳税人,当月剩余可用发票额度(申报后)虽然恢复,但视为纳税人存在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比对不符或逾期未申报情况,阻断纳税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对于未切换仍使用税控设备的纳税人,税控设备无法解锁,不能开具发票。
建议纳税人在比对异常流程发起后,尽快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4.问:在新电子税局申报增值税时,系统预填数据与纳税人实际数据存在差异,应如何修改?
答:新电子税局根据纳税人的涉税数据,按业务规则实现数据预填。对于系统预填数据与实际经营不符的情况,纳税人在确认式和补录式申报模式时,可点击“销售收入”、“进项税额”等页面补录区域,按实际业务数据进行补录;也可点击“我要填表”选择填表式申报模式,填写相关业务数据,然后点击“确定”即可完成修改。
5.问:新电子税局支持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逾期申报和更正申报属期范围?
答:新电子税局支持2022年及以后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的逾期申报和更正申报(不在此范围内的逾期申报和更正申报可通过【地方特色】的【往期申报】和【申报错误更正】模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