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 荣誉证书评选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
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首次“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评选的通知》(会协〔2023〕52号)要求,我会决定开展“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自愿申请获得“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的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二)自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之日起,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连续执业30年以上(含30年)。
(三)严格履行会员义务,历年通过年检。
(四)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勤勉尽责,未受过行业惩戒,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党纪处分。
1995年中注协与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统一联合时,由注册审计师更名为注册会计师的人员,其注册审计师执业年限可以合并计算。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的计算,不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代管年限。
对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调查的个人,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评选。
二、有关要求
实事求是,如实填报。申请人应当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如存在信息填报不实、信用承诺不实等弄虚作假行为,由中注协记入诚信档案,并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
三、评定程序
(一)申请人自愿申请
申请人为注册会计师的,通过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向所在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
申请人已退休或已转为非执业会员的,由本人直接向所在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申请表》。
(二)注协审核
我会将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将初步人选提交注册委员会、理事会审议后上报中注协。
(三)中注协复核、审定、发布和颁发荣誉证书
四、时间安排
申报对象请严格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报至协会会员服务部,电子版(扫描件与word文件,以“姓名_所属单位_诚信执业30年荣誉证书评选申请表”命名)发送至jxu61@szicpa.org。
联系人:会员服务部 徐老师
联系电话:83515415
电子邮箱:jxu61@szicpa.org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