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财政局公布2023年高会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2023-07-05 16:42     来源:中国会计网     

肇庆市财政局公布2023年高会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请于考生7月5日9:00至7月14日17:30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关于肇庆考区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3〕8号)要求,现将肇庆考区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

参加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成绩在60分(含)以上的肇庆考区考生。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3〕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具备非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转换工作岗位后申请转系列评审的人员。

(五)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应于报名前取得,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复核时间、方式

(一)考试科目成绩在60分(含)以上的肇庆考生,请于7月5日9:00至7月14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二)肇庆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后复核受理咨询电话:0758—2229343。

四、提交复核资料

(一)2023年度全国会计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3c29.jsp补打)。

(二)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学历或学位证书。

(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应提供注册会计师证或会员证)。

(五)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附件1)。

(六)考生承诺书(附件2)。

上述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五、其他事项

我市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并复核通过方可核发《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合格单;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成绩单。

附件:1.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2.考生承诺书

肇庆市财政局

2023年6月30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