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广东会计 > 广东财税法规 > 正文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年度特殊人才奖励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

2023-06-30 14:28     来源:中国会计网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年度特殊人才奖励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依法承接原珠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有关权利和义务的公告》,明确原珠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实际内容不抵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且有必要在合作区继续适用的,可继续实施,但在具体适用时,将作出必要的变更或限制,以符合《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政策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及合作区功能定位。

  为推进《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珠横新办〔2020〕14号)兑现相关工作,结合合作区实际情况,现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度特殊人才奖励政策执行标准公告如下:

人才类别 政策文件奖励标准 2022年度奖励标准
直接经济贡献超过1万元(含)人民币 20% 20%
直接经济贡献超过2万元(含)人民币 32% 29.6%
直接经济贡献超过10万元(含)人民币 40% 36%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