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2024年度广东省肇庆市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的公告
粤财肇公告〔2022〕1号 2022-12-26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操作指南的通知》(粤财税〔2021〕29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经肇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审核确认,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广东省肇庆市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度-2024年度广东省肇庆市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3家)
肇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
2022年度-2024年度广东省肇庆市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3家)
1.肇庆市红十字会
2.肇庆市鼎湖区红十字会
3.德庆县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