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广东会计 > 广东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暂停部分办税缴费服务的通告

2022-03-17 13:1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暂停部分办税缴费服务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深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精神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就暂停部分办税缴费服务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开放

  (一)自2022年3月14日起,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含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开放,“远程办”暂停受(办)理税费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二)电子税务局、@深税继续提供网上办税缴费服务,需税务人员后台处理的涉税缴费事项将延后办理。

  二、全市出口退(免)税业务暂停受(办)理

  (一)3月14日前,已受理未办结的出口退(免)税业务,暂停办理。

  (二)3月14日至20日,暂停受理出口企业各项出口退(免)税业务。

  (三)3月20日后,出口退(免)税业务受(办)理情况视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三、纸质发票领用(邮寄)、代开业务暂停办理

  增值税发票领用业务(含发票邮寄)、代开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含代开发票邮寄)均暂停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正常代开。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办税场所及相关服务恢复时间将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深圳税务公众号及时发布,您也可以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确认,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2年3月13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