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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12-15 18:45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人社分局:

  现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8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和服务管理,做好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中人社发〔2021〕63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就业要求。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指导、鼓励发展与合理规范、加强管理与做好服务、监管市场与维护权益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将灵活就业人员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对象,维护好快递员、网约工、货车司机等新业态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将加强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和服务管理提上工作日程。

  二、总体目标

  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加大灵活就业政策倾斜和服务供给。2021年年底前,完成灵活就业登记平台信息功能。2021年12月起,每月收集一批灵活就业岗位;每季度举办一场全市性灵活就业人员线上招聘活动并长期坚持。每年累计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少于2000人次;新业态技能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2022年春节前,结合2021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行动,切实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三、支持灵活就业五项行动

  (一)强力登记管理。强化灵活就业登记管理,完善就业实名制网络登录界面,提供线上灵活就业登记服务,按规定实行灵活就业人员承诺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各人社分局积极引导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4类人员,特别是以上人员中属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各人社分局结合镇街现场招聘会不定期举办灵活就业政策宣讲活动和现场登记活动,确保灵活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登记应登尽登。通过互联网及通信运营商等维度的大数据手段对美团外卖、代驾等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开展建模监测工作,形成月度监测数据,并进一步对监测结果进行研究运用,提供精准就业服务。

  (二)加力就业服务。搭建灵活就业服务平台,拓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渠道。各人社分局积极对接商会、行业协会、新业态平台等用人单位,每月收集兼职工、日结工、钟点工、“妈妈岗”等灵活就业岗位并广泛发布,鼓励开办灵活就业专场招聘会。联合妇联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类妇联组织优势,大力宣传“妈妈岗”灵活用工模式和用工信息。为有共享用工、弹性用工等灵活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用工需求收集、用工余缺调剂、灵活用工法律法规咨询等用工指导服务。市、镇两级线上用工服务平台开辟“零工专区”,灵活用工需求信息实行分类发布,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线上便捷免费的信息对接平台,定期举办灵活就业人员线上招聘。结合“就在中山——创业进小区”等“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发动群众参与自主创业体验活动,2021、2022年分别举办70场和80场创业集市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求职招聘、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化服务。

  (三)聚力政策推送。各人社分局充分利用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平台,精准比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把灵活就业与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和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稳定就业,主动推送扶持政策补贴,落实灵活就业资金补贴。对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至少推送1次扶持政策。年内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少于2000人次。积极发挥家政服务业企业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吸纳就业能力,2021年12月底前落实发放首笔“家政服务业企业商业保险补贴”。

  (四)发力技能培训。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培训规模,推进“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工作,及时主动与美团、滴滴、京东、阿里巴巴本地生活、到家集团、顺丰等6家试点企业沟通,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试点企业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年内开展新业态技能培训1000人次。

  (五)着力维权保障。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到应保尽保。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从2021年11月份开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加强对新业态用工单位的监督指导、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违法转嫁劳动保障权益责任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侵害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灵活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提到工作日程。要强化目标责任,从实际出发,明确目标任务和扶持措施。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研究解决。

  (二)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公共就业服务的节点目标和长效机制,要强化劳动监察,通过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维权热线等方式,切实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三)营造工作氛围。要强化宣传引导工作,及时总结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主动挖掘灵活就业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尊重灵活就业形式,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地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人社分局:

  现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8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和服务管理,做好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中人社发〔2021〕63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就业要求。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指导、鼓励发展与合理规范、加强管理与做好服务、监管市场与维护权益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将灵活就业人员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对象,维护好快递员、网约工、货车司机等新业态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将加强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和服务管理提上工作日程。

  二、总体目标

  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加大灵活就业政策倾斜和服务供给。2021年年底前,完成灵活就业登记平台信息功能。2021年12月起,每月收集一批灵活就业岗位;每季度举办一场全市性灵活就业人员线上招聘活动并长期坚持。每年累计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少于2000人次;新业态技能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2022年春节前,结合2021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行动,切实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三、支持灵活就业五项行动

  (一)强力登记管理。强化灵活就业登记管理,完善就业实名制网络登录界面,提供线上灵活就业登记服务,按规定实行灵活就业人员承诺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各人社分局积极引导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4类人员,特别是以上人员中属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各人社分局结合镇街现场招聘会不定期举办灵活就业政策宣讲活动和现场登记活动,确保灵活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登记应登尽登。通过互联网及通信运营商等维度的大数据手段对美团外卖、代驾等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开展建模监测工作,形成月度监测数据,并进一步对监测结果进行研究运用,提供精准就业服务。

  (二)加力就业服务。搭建灵活就业服务平台,拓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渠道。各人社分局积极对接商会、行业协会、新业态平台等用人单位,每月收集兼职工、日结工、钟点工、“妈妈岗”等灵活就业岗位并广泛发布,鼓励开办灵活就业专场招聘会。联合妇联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类妇联组织优势,大力宣传“妈妈岗”灵活用工模式和用工信息。为有共享用工、弹性用工等灵活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用工需求收集、用工余缺调剂、灵活用工法律法规咨询等用工指导服务。市、镇两级线上用工服务平台开辟“零工专区”,灵活用工需求信息实行分类发布,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线上便捷免费的信息对接平台,定期举办灵活就业人员线上招聘。结合“就在中山——创业进小区”等“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发动群众参与自主创业体验活动,2021、2022年分别举办70场和80场创业集市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求职招聘、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化服务。

  (三)聚力政策推送。各人社分局充分利用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平台,精准比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把灵活就业与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和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稳定就业,主动推送扶持政策补贴,落实灵活就业资金补贴。对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至少推送1次扶持政策。年内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少于2000人次。积极发挥家政服务业企业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吸纳就业能力,2021年12月底前落实发放首笔“家政服务业企业商业保险补贴”。

  (四)发力技能培训。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培训规模,推进“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工作,及时主动与美团、滴滴、京东、阿里巴巴本地生活、到家集团、顺丰等6家试点企业沟通,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试点企业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年内开展新业态技能培训1000人次。

  (五)着力维权保障。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到应保尽保。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从2021年11月份开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加强对新业态用工单位的监督指导、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违法转嫁劳动保障权益责任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侵害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灵活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提到工作日程。要强化目标责任,从实际出发,明确目标任务和扶持措施。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研究解决。

  (二)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公共就业服务的节点目标和长效机制,要强化劳动监察,通过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维权热线等方式,切实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三)营造工作氛围。要强化宣传引导工作,及时总结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主动挖掘灵活就业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尊重灵活就业形式,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地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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