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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信项[2021]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1年IT设备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2021-09-02 14:3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1年IT设备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粤信项[2021]23号       2021-8-3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IT设备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项目

  项目编号:粤信项〔202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0-37990175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使用的硬件服务器需采购运维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小型机、PC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保修服务及维护服务;数据库、中间件维护服务;主机存储设备搬迁服务(按需求提供搬迁服务)等。

  预算金额:79.15万元(人民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二)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1106房。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磋商。

  登记备案时,供应商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供应商的参与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9:00(响应文件递交为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6楼会议室。

  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9月3日9:00

  磋商地址、电话: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6楼会议室020-37990175

  五、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自简易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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