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中级会计职称考后资格复核通知如下!

2020-10-25 21:41     来源:中国会计网     

广东佛山中级会计职称考后资格复核通知如下广东佛山中级会计职称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13日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关于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关于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佛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佛财会〔2020〕3号)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一)中级资格。2019、2020年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一)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佛财会〔2020〕3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二)高级资格。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佛财会〔2020〕3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三、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13日,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安排本地区的复核工作。

四、复核地点

(一)中级资格。

考  区

现场复核地址

复核时间

咨询电话

禅城区

禅城区玫瑰街5号B8号高艺琴行(玫瑰东路店)

11月2-13日

83281333

南海区

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北路12号佛山市技师学院培训中心2楼服务大厅(南海区公安局隔壁)

11月2-6日

86220975

顺德区

顺德区大良105国道红岗段即震德机械厂对面(西门)顺德中等专业学校

11月2-6日

22617386

高明区

高明区文昌路荷花巷38号(高明区开放大学招生处)

11月2-6日

88638933
88635006

三水区

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西路红星大街35号三水区放大学

11月2-6日

87736245
87759768

(二)高级资格。

考  区

现场复核地址

复核时间

咨询电话

佛 山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8号财政大厦13楼会计科

11月9-13日

83381225

(注:以上复核受理时间除注明外,不含节假日。)

五、复核资料

1、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考生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见附件);

3、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1 份;

4、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 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上述资料均以A4 纸打印或复印。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信息表补打途径如下:

中级:http://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20z29.jsp;

高级:http://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20g29.jsp。

(二)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三)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及时将本地区考后资格复核的时间、复核资料要求等信息向本地区考生公告,并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按期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全科成绩合格考生的考后资格复核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向市会计考办报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和《考生信息勘正表》。

附件: 关于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佛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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