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四类企业的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文件精神,经过精心组织、统一部署,我市2019年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评定工作已顺利完成。根据文件要求,现将《阳江市2019年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四类企业的出口企业名单》下发给你们(见附件),市税务局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市税务局通过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布我市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四类企业的出口企业名单,各县(市、区)税务局要在各办税服务厅电子公告屏、公告栏等发布所属辖区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四类企业的出口企业名单,并在办税服务厅窗口为出口企业提供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包括一类、二类、三类、四类)的查询服务。
二、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已评定企业按照分类管理措施有针对性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退税,对守法诚信的出口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加快退税进度,优化服务等激励措施,对失信企业,给予重点监控。
三、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税源管理部门、纳税服务部门、稽查部门、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相应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传递出口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纳税评估情况、税收稽查立案及处理情况等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