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千户集团名册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册信息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拟通过公告形式颁布实施。现通过税务网站公布的方式,广泛征集税务行政相对人、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7月15日。各单位、公众如对制定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邮件渠道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列出相关理由。 电子邮箱:qysjyfj@sina.com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2020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