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中山市市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法〔2016〕24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中山市市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4月27日至5月3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0年中山市市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共3家)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0年4月27日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 0760-88266248,市税务局 0760-88335970,市民政局 0760-88267801 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63号中山市财政局法制科,邮编:528403)
附件:
2020年中山市市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共3家)
1、中山市慈善总会
2、中山市林东慈善基金会
3、中山市友诚公益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