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0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2号 2020-4-1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现将2020年4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4月24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4月1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