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设立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1号)规定,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广东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9号)的要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组织
(一)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地级以上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报名具体安排由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另行发文通知。
(二)考生(不含深圳市)报名前应先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深圳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请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http://public.szfb.sz.gov.vn/acc)进行。
(三)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
(四)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后资格复核方式。我省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20年3月16至31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24时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
(五)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白底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此照片将用于制发资格证书),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限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3.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待考试成绩公布后按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求进行考后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