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5号 2020-02-25
为提高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决定自2020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推广使用的电子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
二、对目前申领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将逐步为其增加相应的电子普通发票票种;对首次申请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可直接选择电子普通发票。
三、纳税人可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etax-gd.gov.cn)申领电子普通发票。申领后,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
四、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普通发票相同。
五、全市推广电子普通发票以后,逐步替代纸质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
六、电子普通发票的真伪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各种渠道(网页端、广东税务公众号、粤税通小程序等)进行查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还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进行查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的通告》的解读
一、为什么要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
为实现“全程网上办税”,进一步提高办税便利度,减轻纳税人的负担,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的次数,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中“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创新发票服务方式”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广州市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
二、电子普通发票的推广对象有哪些?
本次全面推行电子普通发票的对象是广州市税务局管辖的领用普通发票纳税人,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三、电子发票有哪些优点?
相对于传统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具有开票流程简单、“无接触”使用、开具成本低、防伪性能佳、保存方便、流转便捷等优点。
四、原有纸质普通发票如何过渡?
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后,将逐步替代纸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客运限额发票和印有纳税人名称发票等特殊用途的发票继续使用。
五、纳税人如何申领电子普通发票?
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etax-gd.gov.cn)申领电子普通发票。
六、已领用普通纸质发票的纳税人,需要重新申请电子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吗?
不需要。税务机关将自动为此类纳税人增加相应的电子普通发票票种。
七、纳税人如何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税链”区块链电子发票平台开具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
八、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需的电子印章应如何申请办理?
税控服务单位已为纳税人办理电子签章,纳税人无需另行申请办理电子印章。
九、开具电子普通发票操作时遇到问题如何处理?
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如有问题可与对应的税控服务单位联系。使用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拨打12366转1咨询。
十、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如何?
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发票是相同的。
十一、受票方需要纸质普通发票怎么办?
受票方需要纸质普通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