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广东会计 > 广东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免费配送发票到家”服务的通知

2020-02-22 14:5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免费配送发票到家”服务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全面推进办税便利化,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阳江市税务局推出“免费配送发票到家”服务,构建发票业务“线上快捷申请、订单式智能处理、自动发放打印、物流免费配送”服务新模式。建议您在疫情防控期间使用该服务办理发票领用、代开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费配送发票条件

  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请领用或代开发票,并申请通过邮政快递领取。

  二、免费配送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

  三、网上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使用登记时录入的购票人账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模块提交申请,在【是否选择邮政快递领取】选择“是”,【快递公司】选择“EMS”,邮政快递资费将由税务机关承担。点击“新增”录入可领用的发票信息后,再点击“提交”;

  (二)收取发票:收件人(申请时选择的收件人本人)应出示身份证,当场核对邮件中的发票种类和数量,检查发票是否完好。核对无误后,在收件单上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交投递员。核对发现问题的,应当场将邮件退还投递员。

  四、咨询方式

  网上申请相关事宜,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邮寄查询相关事宜,请拨打11183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20年2月3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