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不动产租赁发票业务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我局为配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进行“深圳市租赁管理信息系统”迁移改造工作,自2019年12月27日18:00至2020年1月1日24:00期间,街道租赁所的不动产租赁代开发票业务将暂停办理,请大家通过微信端办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26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